對建筑內的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與管理》GB 25201,下列檢測內容中,不屬于消防應急照明系統功能檢測內容的是()。
A.切斷正常供電,測試電源切換和應急照明電源充電、放電功能
B.通關報警聯動,測試非消防用電應急強制切斷功能
C.通過報警聯動,檢查應急照明系統自動轉入應急工作狀態的控制功能
D.測試應急照明系統應急電源供電時間
參考答案: B
參考解析:《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 25201-2010中附錄D.1中應急照明系統的檢測內容主要包括切斷正常供電,測量應急燈具照度,電源切換、充電、放電共軛能;測試應急電源供電時間;通過報警聯動,檢查應急燈具自動投入功能。
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主要包括事故應急照明、應急出口標志及指示燈,是在發生火災時正常照明電源切斷后,引導被困人員疏散或展開滅火救援行動而設置的。但在日常的檢查中發現,單位在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選型、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問題。應此,合理選擇應急照明系統供電控制方式、接線方式,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直接影響到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作用的發揮。
1.文件和資料管理
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正式啟用后,應保管好下述文件資料:
(1)系統竣工圖及設備的技術資料。
(2)系統的操作規程及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3)系統操作員名冊及相應的工作職責。
(4)值班記錄、日常檢查記錄、維護保養記錄和相關使用圖表。
2.日常檢查
(1)系統保持連續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2)檢查消防應急燈具外觀結構是否有破損。
(3)檢查消防應急標志燈具的工作狀態,一旦發現光源熄滅、疏散指示方向更改或故障指示燈點亮,應立即進行維修或更換。
(4)檢查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工作狀態,如果故障指示燈點亮,應立即進行維修或更換。
(5)檢查應急照明配電箱是否有故障。
(6)記錄檢查情況。
3.定期維護保養
每季度檢查和試驗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
(1)檢查消防應急燈具、應急照明配電箱的工作狀態。
(2)模擬消防聯動控制信號聯動應急照明配電箱,檢查系統轉入應急工作狀態的控制功能。
(3)檢查燈具的應急工作時間。
如果系統全部功能正常,不存在故障,則填好《定期維護保養記錄表》并存檔。如發現系統存在問題和故障,相關人員還要應填寫《故障維修記錄表》,并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立即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后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故障維修記錄表》并存檔。
四、注意事項
(一)應急照明應急轉換時間。系統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于5S,高危險區域使用的系統的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于0.25S。
(二)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定期應急放電時間不能低于30min,否則需要更換產品。
(三)消防應急燈具供電的回路中嚴禁設置可關斷燈具充電及關斷燈具應急狀態的開關裝置、插座及其它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