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安裝高度
發布時間:2022-04-26 16:13:44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在第四章《施工》中規定了安裝高度,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燈具在疏散走道、通道側面墻或柱上安裝時,可采用壁掛或嵌入方式安裝。安裝高度距地面不大于1m時,為了避免燈具刮傷過往的行人,應確保燈具表面凸出墻面或柱面的部分沒有尖銳角、毛刺等突出物;為了避免燈具影響人員的正常通行或在疏散走道、通道上搬運物品時損壞燈具,燈具凸出墻面或柱面水平距離不應超過20mm。
為了保證照明燈的光線能夠有效覆蓋疏散路徑及相關區域的地面,照明燈宜采用頂部安裝方式;受安裝條件的限制,燈具也可以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兩側墻面或柱面上。由于距地面1m~2m的高度是人員的視線高度范圍,為了避免照明燈的光線直接照射到人眼產生眩光,影響人員對疏散路徑的識別,照明燈不能安裝在距地面1m~2m的高度范圍內。照明燈在墻面或柱面上安裝時,可采用高位或低位兩種安裝方式:采用高位安裝方式時,照明燈距地面的高度應大于2m;采用低位安裝方式時,照明燈距地面的高度應小于1m,且應確保照明燈的光線直接照射到地面上。
為了確保出口標志燈的安裝高度處于人員正常視角范圍內,同時便于人員準確識別安全出口或疏散門的位置,對出口標志燈的安裝做出相應要求;室內高度大于3.5m的展覽廳、候車(船)室、民航候機廳等場所,標志燈底邊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6m,同時考慮到該類場所日常物品搬運的需求,標志燈底邊距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3m。
為了避免火災初期產生的煙氣遮擋標志燈,標志燈宜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兩側距地面高度小于1m的墻面或柱面上;當疏散走道、通道兩側無維護結構時,標志燈應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的上方,為了確保標志燈的安裝高度處于人員正常視角范圍內,同時考慮到火災產生煙氣沉降等因素,室內高度不大于3.5m的場所,標志燈底邊距地面的高度宜為2.2m~2.5m;室內高度大于3.5m的場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標志燈底邊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大于6m。
為了便于人員對疏散路徑的識別,疏散走道、通道轉角處設置的方向標志燈與轉角處邊墻的距離不應大于1m。
為了便于疏散樓梯間內的人員準確識別所處的樓層位置,指示樓層位置信息的樓層標志燈應安裝在每層樓梯間朝向梯面的正面墻上,且標志燈底邊距地面的高度宜為2.2m~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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