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正常工作狀態主要有兩種:火災報警狀態和正常檢測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又可分為誤報和火災報警;
二、通過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部位指示,查明發生火災報警信號的檢測部位,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場館內部電話立刻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安保,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是否發生火災;
三、若誤報存在環境干擾因素,應記錄在案,并考慮要換探測器類型;若干擾因素是偶然的,如場館某部位煙塵過多、廚房內油煙過多、施工有大量揚塵存在,導致探測器誤報,應排除現場干擾因素,并對火災報警器復位,認真做好記錄;
四、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員確認的火情報告后應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
1.按疏散順序接通火災報警裝置和火災事故廣播;
2.啟動消防控制設備控制的所有滅火設備,如消防栓泵、噴淋泵、雨淋泵、水炮泵、氣體滅火設備等;
3.啟動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4.啟動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包括增壓通風機);
5.關閉有關部位的防火門、防火卷簾,并注意顯示其反饋信號;
6.發出控制信號,強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消防電梯應開門使用并顯示反饋信號及消防電梯運行所在樓層;
7.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
8.切斷有關部位的非消防電源;
五、火災處理完畢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1.恢復各種消防設備正常運行狀態;
2.保存好消防控制設備的所有報警、滅火原始記錄;
3.認真做好記錄并配合消防部門進行火災原因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