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火災隱患,肩負安全防范重任,是智能建筑中建筑設備自動化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智能建筑中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必須符合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同時也要適應智能建筑的特點,合理選配產品,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一般分三種形式設計:區(qū)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集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就智能建筑的基本特點,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是最適用的方式。
智能建筑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要點是:根據被保護對象發(fā)生火災時燃燒的特點確定火災類型;根據所需防護面積部位;按照火災探測器的總數和其他報警裝置(如手報)數量確定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總容量;按劃分的報警區(qū)域設置區(qū)域報警控制器;根據消防設備確定聯動控制方式;按防火滅火要求確定報警和聯動的邏輯關系;還要考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智能建筑“3AS”(建設設備自動化系統、通信自動化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適應性。